員工旅遊補助可以個別發給員工嗎?

更新:2026-10-05 對照官方原文:2026-10-05

不行。福委會辦理旅遊補助以團體為準,不得個別補助。

規定怎麼說

勞動部官方問答第 11 題「職工福利委員會辦理旅遊補助,可否個別補助?」的答案是:否。理由是職工福利金條例的立法精神以全體職工為服務對象,員工依自己的假期、經濟能力所做的個別旅遊,跟福委會辦的活動不一樣,應該自己負擔費用。

「員工依其得支配之假期、經濟能力等個別因素所為之個別旅遊,與職工福利委員會所辦理之活動顯有差異,應由其自行負擔所需費用,準此,職工福利委員會補助國外旅遊經費,仍以團體為準,不得個別補助。」

——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87 年 1 月 19 日台 87 勞福 1 字第 001356 號函(勞動部問答 Q11 引用)

員工自己用特約優惠,算不算補助?

不算。福委會把特約住宿、特約餐飲的優惠公告給員工,員工自己去訂、自己付錢,這是員工自費,沒有動用福利金,跟上面的規定是兩回事。

實務上很多福委會兩件事都做:一邊用福利金辦團體旅遊,一邊把特約優惠發給員工自己用。

福委會安排員工旅遊時可以這樣做

  • 把員工旅遊規劃成團體行程:先定人數、地區、時間、每人預算。
  • 讓全體員工都可以報名參加(這也關係到要不要算員工的所得)。
  • 跟供應商要團體報價,幾家放在一起比。
  • 需要代訂、收款的行程,交給合法的旅行社承辦。
  • 員工個人出遊想用的優惠,另外用特約優惠的方式公告,不動用福利金。

這一篇依據的官方文件

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;本文不是法律或稅務意見,個案請洽當地勞工主管機關或國稅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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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辦員工旅遊,或想給員工特約優惠?

企業免費註冊,有沒有福委會都可以:填一張需求單收團體報價,或把特約優惠專頁貼給員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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